上海营业执照办理时需要哪些材料
| 更新时间 2024-11-14 08:58: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5618530040 联系手机 15618530040 联系人 欧康东 立即询价 |
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、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。 其登记事项为:名称、地址、负责人、资金数额、经济成分、经营范围、经营方式、从业人数、经营期限等。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,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。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,营业执照不得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。 上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(1)《公司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; (2)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 (3)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; (4)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; (5)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(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)及身份证件复印件; (6)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(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)及身份证件复印件; (7)住所使用证明; (8)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 (9)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; (10)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。 上海办理营业执照基本流程 1、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,领取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 2、涉及前置审批的,申请人在领取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,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; 3、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,领取收件凭据; 4、登记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;需要对申请文件、材料核实的,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; 无证经营处罚标准是什么 无证经营处罚标准是根据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 根据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从事无证经营的,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。 第十三条规定,从事无照经营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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